当前位置:主页 > CFA®资讯 > 行业资讯 >

央企限薪细则或下月出台,金融领域的求职者怎么办?

时间:2014-10-29 11:47作者:cfa

距离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近两个月的时间,《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在这两个月的时间内,相关部委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高管限薪的细则,并极有可能在11月出台。


 

“今后不可能一边进入红色保险箱一边拿着高薪。”参与细则制订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细则制订得非常顺利,因为中央已经为这件事情定了基调,一定会改革。”

对于《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用16个字概括了改革标准: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而对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具有执行意义的细则,“将在下个月出台,”该人士表示,“目前还在抓紧制订中。”

“又做高管又高薪的日子肯定不会存在了。”该人士表示,“如果想按照市场薪酬获取收入,只能解脱官员的身份。”

“所以,今后要把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机制改革与高管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市场选拔的体制外无官员身份的职业经理人,就要按市场机制定薪酬,而体制内人员就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薪酬管理。” 另一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具有系统性。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由于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也将按照细则,因而细则的出台,将从上至下具有指导意义。

但是对于细则的具体内容,一位来自央企的设计领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是所有央企负责人都要降薪,而是要根据负责人与基层员工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按照这一方法,有的央企高管需要加薪。”

而中央政治局会议中也指出,将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

“由于中央已经对央企高管的薪酬改革定调,所以整个讨论过程中没有特别的争执。” 参与细则讨论的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两类人群将受到薪酬管理的限制,一类是央企和地方国企的二级、三级公司,另一类是金融、文化等领域国有企业的高管。

国资委人士曾经向记者表示,“天文数字的高薪在金融系统,银行和保险行业出现较多,而这并非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而在金融领域中,有能力进行调控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

根据银行上市公司2013年公开信息披露数据显示,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年薪199.56万元;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年薪179.22万元;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年薪135.82万元;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年薪113.36万元;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年薪112.9万元。

有数据显示,国资委下属央企负责人的平均年薪约为72万元,这与银行金融企业高管的收入相去甚远。

据了解,保险业和文化产业企业高管年薪也将受到限制。

而包括人社部在内的限薪政策制订部门曾经对地方国有企业和央企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过调查,其结果是“极个别高管存在千万薪酬的情况”。

在高管限薪细则进展制订的同时,记者采访了几位央企副总级别的高管。

一位建筑行业的央企副总向记者表示,“对高管限薪我是这么看,不能简单地说限这个字,就是符合实际情况,要分类管理,这个方案在制订的过程中,我相信这个制度的出台,它必有它的道理。”

国资委下属央企负责人曾表示,“薪酬需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如果说一个政策,它不能很好地调动积极性的话,那肯定是没有生命力的。更多的涉及一种体制、机制上的深化改革范畴的问题。”该人士表示。

另外一位铁路工程类央企副总向记者表示,“我从子公司到集团公司来,我的薪酬是降低的。所以子公司就是比较优秀的子公司的管理层收入,会比我们集团的要高。”

“那说明你已经拿了很多年高薪了。”参与制订细则的人士表示,“今后不会有这种便宜了。”

上一篇:CFA协会施博文表示:高端理财顾问成中国金融人才需求痛点

下一篇:CFA考生面试投行初级交易员,必须准备好的6个问题!

考生常见问题

如果您想咨询其他疑问,请点击此处进入常见问题专栏
寻找您的问题。

>> 点击进入 <<
返回顶部